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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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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是指,房产交易双方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备案,之后将购房签约信息在网上公布。每一笔备案的交易会有一个网签号,用户可以根据网签号在网上查询交易信息。 网上签合同与纸签合同实质是一样的,区别只在于合同签订的方式。通常情况下购房者会与开发商先签订草拟合同,草签完成后打印出来,双方确认无误之后,再统一在网上签订正式合同。签订完成后,相关部门备案审核,审核通过会产生备案号,显示在合同每页的右上角。然后由开发商打印合同,在打印出来的合同上签字盖章,双方各持所需的份数。网签成功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产生备案号,购房者可以根据备案号进行合同查询。 购房者网签合同时有如下注意事项: 审查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这是能否办理房产证的关键。网签合同一定要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同意要求的合同范本。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交易双方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明确面积额确认办法和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
你说的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是可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可以撤销,但是您需要与开发商协商一致或基于法定原因合同无效、撤销、解除才能向房管局申请撤销。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可以提起损害赔偿 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其结果是实现合同如约履行后的状态。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房屋升值部分在法律上应作为何种损失要求出卖人赔偿 首先来看,可得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合同履行而获得,由于违约行为发生而未实际发生的利益,具有未来性、期待性和现实性。可见,此时买受人实际获得的现实的房屋升值部分不符合可得利益的特点,不能作为可得利益要求出卖人赔偿。再看,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实际开始履行后,房价大幅上涨,升值部分的数额不仅是完全可以确定的,而且已为买受人实际享有。不动产需要返还时,此升值部分便在理论上从不动产中分离并显现出来,不应再依附着不动产返还给有过错的出卖人,而应该属于无过错的买受人在占有此房期间内所产生的自然孽息,其所有权人为买受人。被买受人实际享有的升值部分应该作为直接损失要求出卖人予以赔偿。当然,买受人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的升值部分,至少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并实际履行,买受人已交付了大部分房款,出卖人已将房屋交付使用; 2、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房屋需返还; 3、房屋自然升值,升值部分的确定需要由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合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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