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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超过一年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合同。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作年限补偿金,同时补交社保。和单位无法协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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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超过一年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合同。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作年限补偿金,同时补交社保。和单位无法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你们有权要求公司及时支付工资。 2,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给员工买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若不交,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投诉,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离职前2年的社保。
因为公司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合同,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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