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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需要举证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其次,鉴于无法看到你的实际材料。以下回答也很难保证准确,只是提供一个思路。 解决方案:如果想得到准确可行的解决办法,需要律师进行实际调查后才能给出解决之道: 一、您保留好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者与其曾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即便是待岗,单位也要也应该发给您工资,但是工资的多少会有所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单位违法解聘,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单位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为了对本人解答的准确性负责,本人不会在电话里给出结论或判断,一切已调查和论证后的意见为准。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根据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案件受理45日之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15日.所以我建议你和仲裁委联系一下.如果他们未能在法定时间内作出裁决.你可以就该争议事项直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最好还是让他们出具一个超时未审结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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