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2008年1月1日之后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应该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相当于你11个月工资。2、没有书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首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个回答:续签劳动合同原则上是单位的义务,但是也可以由员工主动提出。 第二个回答: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2012年11月之后,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未与你签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劳动者仍从事原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视为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