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然不可以无理由辞退,如果没有正常理由,员工可以去劳动部门仲裁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
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它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见习期一般是指行政、是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员工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合同期的长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第一次建立劳动关系后设定的一定期限,以增加相互了解,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的长度取决于合同期的长度。《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试用期不符合就业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私人欺诈,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用人单位拒绝改正;5、因欺诈、胁迫或者利用危险,使对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真实意图;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0人已浏览
3,961人已浏览
1,815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