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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卖方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卖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
违章建筑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违法建筑是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屋。买卖主体未经登记备案不合法的,出卖人与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未经批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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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双自愿协商签订,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不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将房子产权过户登记到你的名下,就无法真正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卖房人随时可以将房子再卖给其他人,你们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双方之外的第三人,如果该房屋被拆迁征用,如果到时卖方不承认买卖行为,也可能得不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所以,这样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视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而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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