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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投诉,也可以走司法程序维权。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
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公司不得以任何借口开出怀孕女工,如果遇见这种情况,应该去找律师出面或者到劳动局投诉,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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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应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08以前工作的年限不计算,从08年开始计算)。 第二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就是硬性规定,不可违反。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单位不得降薪,应当执行原劳动合同的薪资待遇。 如果你的权利得到侵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你自己同意不再续约,也会有经济补偿金 至于生育险,户口不在北京的,确实保险里面不包含生育险这块 如需要帮助,可以给我打电话
首先,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因此,公司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坚持违反法律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支付双倍解除合同赔偿金,并支付代通知金及产假期间、哺乳期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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