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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男性不得低于22岁,女性不得低于20岁,结婚年龄上限没有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根据新修订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执行。因此,天津市陪产假为:7天。对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分别根据情况确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产假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多胞胎,每人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外,《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可以延长30天,一般女职工产假为128天。
根据最新的婚姻规定,晚婚晚育假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也就是说,老年母亲的产假和普通母亲的产假是一样的,不仅没有晚婚假,甚至没有晚育假,感觉很遗憾。但取消晚婚晚育假后,原产假延长,延长时间为30-60天不等。比如最低30天,以前的产假是基本产假98天 独生子女假35天 晚育假15天=148天。但调整后,基本产假为98天 计划生育奖励假30天=128天,相当于少了20天。然而,对于以前不享受独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母亲来说,增加了30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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