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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未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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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赔偿金,就必须先领取公司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然后公司在出具各种证明,配合伤者医疗时、工伤认定时、伤残等级鉴定时的各种证明材料才能被受理。
关于工伤鉴定离职不离职,可以根据下面内容进行: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1)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 (2)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构成五至十级伤残。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不办理离职手续,就无法结清工资,属于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有工资,但是由于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所以没办法结算工资。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的区别,从以前的规定看,一般是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用人单位供职,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要求,经批准后可办理离职手续,享受一次性的离职费待遇,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当然,有的也不发离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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