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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工资+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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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新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劳动法新增了处罚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作了详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相应的补偿和补缴社会保险。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若不赔,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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