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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调岗降薪不合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
企业对职工调整岗位必须满足两个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用人单位没有经过协商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企业调整岗位必须有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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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哺乳期调整岗位需征得女职工本人同意。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工作岗位时应征得本人同意,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刘女士休完产假后哺乳期内返回公司上班,公司却在未征得其同意、与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三次变换刘女士的工作岗位,因刘女士不接受岗位调整而未到岗上班,公司即以旷工为由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故公司单方解除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应向刘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非法的。但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就业)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女职工在分娩期间不得减少待遇:1。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不得减少基本工资,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2、女职工的三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动其工作(法律禁止的工作除外),但不得减少其工资。3、单位不得因婚姻、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况降低女职工工资,解雇女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因婚姻、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况而降低女职工工资,解雇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就业)合同或服务协议。
1、单位单方调整岗位,你朋友可以不同意。 2、只要你朋友不同意,单位单方调岗就不合法,而且是因为公司安排的工作量少而不是你朋友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所以不能以这个作为考核标准。 3、三期女职工,即使单位调岗,也不能降低工资。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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