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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规定土地是不可以自由买卖的.只能通过拍卖的形式取得.如果要交易.必须要有房产证才能交易.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划拨国有流转国有出让请问你的要购...
1、原车辆未上市时事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也可以赔偿。二、自家车撞上自家人的,可获得赔偿。《机动车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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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这些类型的房子没有证件也要赔偿农民家中从祖先流传下来的房子,特别是从50年代到60年代流传下来的房子,因为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即使没有证件也是合法的,可以得到全额补偿。新房新规则,老房子旧规则。简而言之,只要房屋建造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就可以获得赔偿。代代相传的祖屋,只要认定成功,就得到赔偿。由于城市发展需要规划拆迁的房屋,这种情况在城市周围很常见。二、新增拆迁过渡费农民在拆迁过渡期可获得最低2万元的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每户2万元)等。三、双向补偿方式房屋拆迁后,不仅可以获得农民房屋的补偿,还可以获得宅基地的补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民个人。因此,在以往的拆迁补偿中,只有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但从一开始,农民不仅可以获得农村房屋的补偿,还可以获得宅基地的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从明年开始,拆迁补偿范围将不限于农村房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和房屋内部装修;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如农民的果园或水井厕所。四、拆件补偿有两种补偿方式:一种是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算成人民币进行补偿,另一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在政府规划区域内购买商品房,以弥补损失。被征地村或村民小组制度被撤销,建制不被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农民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购买商品房,以弥补损失。5、拆迁补偿算法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每平补偿单价*农民房屋估价安置费等建筑物。不及物动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对非住宅房屋经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是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家用电器设备也参照上述方法进行。一般按市场价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动费:一台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台电话移动88元;一台热水器100元等。如果拆迁时市场价格上涨,补偿也会相应增加。但为了统一方便,各县市会根据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金额以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新政策如下:第四十六条国家征地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所有权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绿色幼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征用前被征用单位平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是被征用的农业人口的平均年产值的15倍。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用是被征用前三年的省、自治市郊区的平均年的土地补偿费用。但是被征用的土地补偿费和直辖市的平均每公顷。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征地前三年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国务院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提高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得到保障。 征地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征用农业用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域的综合地价确定。区域综合地价应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位置、土地供需关系、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征用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补偿标准。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搬迁前补偿、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重新安排宅基地建设,提供安置房屋或货币补偿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费用,保护农村村民的生活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金等社会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合格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支付补贴。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监督。 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等有关费用不得侵占、挪用。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所有,农户只有使用权和占有权,所以是不可进行买卖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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