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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依据请参考如下一: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
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残疾赔偿金:受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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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六级以上的话按你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有16个月的伤残补助金,每月有按本人工资的60%计算伤残津贴,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还有,8个月的医疗补助金跟40个月的就业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有给你买工伤保险,那伤残补助金跟医疗补助金由局支付,如果没有,由用人单位支付。另外,如果社保局支付的金额与你本人工资有差额,可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既然是工伤,工伤赔偿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单位在交纳相关费用后是不应该再承担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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