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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的房屋已租赁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租赁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租赁在拍卖后,因法院拍卖致使租赁物无法使...
如果房屋是先出租,后拍卖的,那原始租赁关系不会受影响。如果房屋是先拍卖,后出租的,那租赁合同关系对房屋买受人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明确规定,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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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房屋已租赁拍卖时处理如下:抵押前房屋已租赁的,拍卖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出租人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是否需要优先购买;抵押后房屋被租赁的,拍卖时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
拍卖房屋不可能存在永久租赁的情形。法律没有永久租赁权的规定,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续订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规定,拍卖的抵押房屋出租给其他人的,租赁合同不能抗辩抵押权,因行使抵押权造成承租人损失的,一般由承租人自己或者抵押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相关延伸】 问:借贷房产抵押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答:1、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 2、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比如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造成价值减少而抵押人又不能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债务并未届期,抵押权人也可以实现抵押权。 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抵押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抵押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抵押物主张实现抵押权。 4、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是由债权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则抵押权人不得实现其抵押权。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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