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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征收公告最少30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征收补偿方...
国家征收土地,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地的,应当对拟征地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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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从公告到实施至少30天。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天。
市、县人民政府计划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告期限在1个月以上。征地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征地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还应注明利害关系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事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组织测量界,自测量调查结束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权利人要求开庭补偿标准和配置方式的,应当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组织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第四十六,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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