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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定金时,如果约定了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可以要求开放商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如果期限届满开发商仍未签订合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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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以上仍可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开发商延期交房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开发商延期交房,经买方人催告之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之内仍没有交房的,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2、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本年度可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丧失解除权。 3、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4、延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可抗力,包括政策变化、极端天气影响、地震等。
“我认为现在主要是两个问题: 1.我能不能拒绝对方的重大变更需求,因为我根本不能接受对方的要求(技术,成本),我手头对方的那张对方领导在签定合同前手写的需求说明(不包括这个重大变更)能不能作为不接受对方要求的证据. 2.如果终止合同(时间拖这么久,已经对我的继续开发产生了影响,我也不想继续这份合同了),从法律的角度,我能不能要求对方支付至少合同约定的50%-70%预付款作为补偿.现在对方提出来补偿我5000元,而且要拖几个月,我对他们在过去几个月的表现已经产生不信任,而且这个补偿计划我不能接受,所以要咨询各位法律人事,!”本人认为,对方领导手签的字条可以作为证据,就是说他的说明是合同的一部分,在合同履行中要作出重大的变更,属于对合同的变更,应得到双方的同意,不可以强加给对方。所以,我认为如果对方不能举证证明他的重大变更是在合同签订时提出,又要强求你同意的话,属于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原来的合同,支付合同款项。至于你只要50-70%,那是你的权利。但前提,你的合同要符合对方领导手签的要求。
关于房屋漏水,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如下解释进行解决: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至于索赔金额,具体问题还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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