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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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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但自劳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第二天至一年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一年以上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说,雇主最多应支付不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后一年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劳动关系建立一个月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前一天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此时,双倍工资的支付不受11个月的限制,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如果合同2011年3月31日已经到期,并且没有续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从4月1日起至9月30日的双倍工资。 如果单位符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赔偿金(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2)。 如果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以及经济补偿(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1、提供有效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2、以单位不缴社保为由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并可主张单位为你补缴社保,主张单位支付你工作每满一年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3、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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