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复核只能有一次,已经复核过的,就是最终的责任认定。对复核过的结论不服的,不能起诉交通队。如果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赔偿,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主审法...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第一种应用:考核是导引员工行为组织目标的有效办法要想改变员工的行为,就要改变考核的项目。考核是引导员工行为组织目标的有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缓刑称暂缓量刑,也是一种量刑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犯罪被判缓刑是否开除,要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犯事的具体情况来分析,要看单位的意见,由单位来决定,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开除公职。 一、缓刑,是指对被判处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间内(即缓刑考验期限),根据被告人是否有法定情形来决定是否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它的特点是在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其刑罚暂不执行,但又在其缓刑考验期限内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相反,如果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就会被撤销缓刑,对原判刑罚予以执行。由于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法定情形,就会被撤销缓刑,对原判刑罚予以执行,故对缓刑考验期限的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
我们集团因为子公司较多,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招聘任务非常重。所以我们单独成立招聘部,招聘部分为国内招聘组和国外招聘组,招聘团队总共10几个人,大部分都是猎头出身。我们最初对招聘人员的考核就是人员到岗情况。 这样安排虽然招聘效率较高,有利于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但是也出现了不少隐患,尤其是新近员工试用期内存活率较低。 (1)该走的流程不按规定走完。比如,我们前段时间招了一个财务经理,光从简历上看,条件还是可以的,谈吐也还行,但是从他入职的表现来看,是不符合我们这个岗位要求的,有些能力是非常欠缺的,我们都觉得不可思议。后来我们反思了一下,主要是招聘人员急功近利,对这个人的背景调查没有做,简历上很多信息都没有一一去证实,原本可以在面试阶段把这个人挡在外面的,现在需要在试用期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来处理。 (2)随便承诺候选人。有的招聘人员,为了让候选人尽快入职,私自答应一些没法兑现的条件,导致候选人在试用期内的要求无法满足而离职。 (3)欺上瞒下。有些招聘人员为了让候选人尽快上岗,不惜透露公司的薪酬底线,告诉面试官的喜好,教候选人怎么通过面试。 (4)造假。有招聘人员配合候选人造假,比如背景调查造假,收入造假,履历造假等。 以上问题暴露后,我们对相关招聘人员该处罚的处罚,该解聘的解聘。我们对招聘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了调整,不但要看招聘到的人员数和级别数,也要看招聘流程是否按要求走完,招聘过程中有没有违规行为,一旦有违规行为,不但绩效奖金没有,该员工也会受到公司的处罚。 目前来看,上述问题基本上没有了,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存活率明显提升了。
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要尽量量化指标,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要定性由于公司的员工是在分别的职位工作的,所以对被考核的员工按所任职位分别性质进行分类较为合法并且方便操作。各类考核指标要联盟职位职责,制定量化的考核准则,对于难以量化的指标进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考核时客观公正。根据公司员工的工作特点和职位性质的分别,分别类别,分别层次职位的员工绩效考核指标的权重可视情况而定。考核人主要是考核员工在其职位上的工作情况,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看,职位分析、职位评价和职位分类,职位描述是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对考核者进行有关规避晕轮效应、居中倾向、偏松或偏紧倾向等方面的训练。河北人力资源提供参考资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493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