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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交易。国有防空工程改造的地下商铺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人防工程是公共工程,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因...
不同地方的规定不尽一致,比如江苏省实施人防法办法明确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比例建设的人防工程禁止出售。而且建议提问者若要购买人防车位,一定要请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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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前商铺以合理价格卖给亲戚有效,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买卖商铺或无偿转让,属于逃避债务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 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置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权人的行为。
对此的规定,各地一般都有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的规定。如延安市:根据人防办提供的一份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规定:集体或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义务修建的人防工程(包括结建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利用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以及超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面积标准修建的人防工程(法律规定义务以外),产权归投资者所有,但应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笔者认为,应当向你的朋友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如下: 一、拍卖的房产是不动产,在这个不动产拍卖之前就存在租赁权,如何协调好新房主王某的利益和张某的利益,在实践中,都是采用承受主义。即你们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对于新房主王某是有约束力的,新房主王某必须承受此租赁合同; 二、租赁权的实现重在租赁物的使用价值,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对于租赁权采用了承受的原则,即对于拍卖财产上的租赁权及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 三、对于新房主张某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利,笔者认为,应当向原出租人杨某主张权利。该门面房拍卖成功后,杨某已不再是所有人,如此时杨某仍然获得租金,于法无据,涉嫌不当得利。因此王某应当向杨某主张返还该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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