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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租房申报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注意申报人不能为未成年或成年未婚子女。 2、廉租房中提供的房产证需另附其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廉租房政策是为无法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设计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廉租房是指政府通过租金补贴或实物租金配置,为符合城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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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7万元;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的调查和初审。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受理申请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 (四)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局完成复核并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按本办法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区民政局应同时将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民政局将经复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拟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异议,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按批准的保障方式进入轮候。 三、如果您准备的资料齐全,住房保障部门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政策 一、我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哪些? 目前我市保障方式有两种,以发放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保障方式。 二、什么是发放住房租金补贴? 住房租金补贴是指政府向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中符合规定条件的廉租户,在一定时期内发放租金补贴。 三、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3、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四、租金补贴发放标准如何计算? 家庭月租金补贴=保障人口数×(7-现住房人均使用面积)×5.65元(其中保障人口数指享受低保的人口数或低收入认定人数,不包括农业人口)。 对于无房户家庭,每个保障人口每月可补贴40元, 4个保障人口以上的家庭每月保障最高限额为150元。农业人口不享受租金补贴。 五、如何领取租金补贴? 1、无房户家庭: (1)办理备案 取得租金补贴资格的无房户家庭应在6个月内,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市住房保障中心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五份),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后,到所在区交易管理所办理备案手续,借住父母子女住房的无房户家庭也需要与父母或子女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备案后《房屋租赁合同》由申请家庭和房东各执一份合同,其余三份合同交至社区,由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中心和市住房保障中心各保存一份。 (2)办理领取租金补贴手续 办理备案后,房屋出租人持《租金补贴发放通知书》、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区住房保障中心办理领取租金补贴的相关手续。如房屋出租人因故无法领取租金补贴而委托申请人领取,或由于申请人已提前预付房租、房屋出租人同意申请人领取租金补贴的,可由申请人持房屋出租人《委托书》、《租金补贴发放通知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领取租金补贴的相关手续,并定期到指定地点领取租金补贴。 2、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7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家庭: 人均7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不需要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也不需要办理备案,由申请家庭直接领取租金补贴。 六、租金补贴发放周期是多长时间,多长时间发放一次?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周期为3年。3年期满后,应重新提交相关证明,重新提出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每3个月发放一次。发放租金补贴期间实行年审。 七、什么是实物配租? 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中符合规定条件的廉租户直接提供住房,并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八、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首先应为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无住房家庭,此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自治区、市及部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 2、革命烈士家属或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3、1-2级残疾、1-4级军残或1-4级伤残人员; 4、60岁以上的低保或低收入老人; 5、主申请人年龄为45周岁(含)以上,家庭成员中享受低保或认定为低收入的人员至少为2人,且共同居住满一年以上,具有法定夫妻、父母子女或祖孙关系。 九、如何申请实物配租? 申请家庭首先应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同时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后,申请家庭可由户主或推选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担任申请人(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申请人持书面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人户分离的家庭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或认定低收入家庭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领取《实物配租申请表》,如实填写。 十、实物配租周期是多长时间?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周期为3年。3年期满后,应重新提交相关证明,重新提出实物配租申请,享受实物配租期间实行年审。
廉租房政策是针对无法购买商品和无法购买经济适用住宅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而设计的社会保障性住宅政策。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分配租赁的方式,为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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