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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辞职,当然也可以喝用人单位协商。...
1、不会被辞退。 2、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的。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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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用工的原则是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效用,员工入职不久怀孕、生产,对企业造成的人力成本和正常经营但来较大损失,这一点往往大家都从个人利益出发不予理解。所以,作为员工一定要本着相互理解的心情与单位好好协商,争取理解。 2、国家女职工保护条例及劳动法对“三期”都有明确规定,也对产假享有的方式规定。从你的时间算,尚不能享受产假,只有满4个月的才能,所以只能请病假。 3、单位说的病假不能超过3个月是对的,这是法律允许的,即员工请病假有医疗期的限定,你入职不到一年最多享有医疗期3个月,超过3个月的,单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当然你的前提情况是“怀孕”,单位不能在“三期”内与你解除,但是没有了“三期”政策的保护,假如你流产了(请不要介意我的说法)那么单位是可以解除的。 4、以上情况需要你符合已婚生育和符合计划生育法规定生育的,才能收到实际保护。 5、如果单位的做法违规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的。
怀孕的月份越大,对妇女的损伤越大,风险可能就越大。做引产术前1周内应避免性生活,术前1日要洗澡、更衣,避免着凉和感冒。手术当天早晨禁食或喝点糖开水。体温超过37.5℃时应改日手术。手术时要与医生密切配合不要过分紧张。术后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禁止坐浴,禁止阴道冲洗和给药。因为这个时候宫口松弛,内膜脱落,局部防御能力下降,容易引起逆行感染,而造成: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等盆腔炎症,严重了可以引起不孕症。
《劳动法》规定,只要妇女生孩子就能休产假,这与入职多长时间没有关系!!因此你提问的入职半年怀孕可以吗?是可以的!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这是国家硬性规定,企业如果不按照执行,可以申请仲裁。而且员工产假期间,不能无故开除孕期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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