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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小产权房,一般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如果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可以协商是否能够解除合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
一、签订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明书,该房屋建在集体土地上,购房者不是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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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就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同时,由于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等。 但是根据目前已有的案例来看,如果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是小产权房仍然购买的,由于己方有过错,可能人民法院就不会支持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而且即使开发商违约,由于合同无效,购买人的权利也无法得到保障。
国土部国家土地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表示,对于各地发现的小产权房问题,将采取"一案一处理"的方式。今年2月,李建勤还表示,将选择城市试点小产权房的处理,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政策。 "两会"期间,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强调,今年对小产权房的清理思路将是:一手抓调查研究清理试点,一手抓执法检查严格防范,不让小产权房现象蔓延。 "对小产权房的处理,将不再采取"一刀切"式手段,而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上述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近期提出的"先清理后治理"正是这一意图的体现。 据国土部网站信息,先清理的对象主要是"在建和未售、侵占耕地的小产权房",目的在于"杜绝小产权房继续发展"。其后的治理工作,则主要针对已售的存量小产权房。 据悉,试点处理小产权房将是今年国土部的一项重点工作。《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土部获悉,对于试点城市的选择和试点方案的制定,国土部尚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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