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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
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工资收条、签到名单等来证明。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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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因用人单位拖欠社保,未按时给您缴纳社保,您不能因此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社保,因为补缴社保不属于仲裁委受案范围,您可以到社保机构投诉用人单位,要求补缴,并要求对用人单位作出处罚。 其次,因为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您生育险无法报销给您造成的损失,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给予赔偿。 再次,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您可以主张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 最后,关于生育险保险问题,原则是缴费累计满12个月即可报销。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建议您到当地社保部门详细咨询,如果无法报销,您可以向单位主张损失。
1、需要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超过一年的期间,超过一年期间不能再要求支付没有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了。2、如果公司完全没有给您购买任何社保,可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3、如果公司未按您实发工资基数为您缴纳社保,仅仅是少缴了,只能就少缴部分向社保部门反映,要求公司补缴。
1、没有社保,企业应补缴 2、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你双倍工资 3、你可以没有社保,申请离职,企业应支付你一个半月的工资补偿。虽然客观上企业是违法解除,但因企业不出具解除通知,很难直接证明。所以你可以无社保理由申请离职,并且写明你从何时进入公司工作。 4、因无劳动合同,你应注意保留搜集工作的证明。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证据多多益善。 5、权利及时维护,权利过期法律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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