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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新生儿护理水平,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奖励假期,鼓励群众实施国家基本生育政策,将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奖励假期从30日延长至80日。《广东省人...
【1】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晚婚假。那么结婚的夫妻只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夫妻都是在深圳工作,从申请婚假不来工作之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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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4条工人因病或非工伤停止工作治疗,国家规定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支付病假工资。使用者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开始。以广州市为例,《广州市员工生病或非工伤医疗期管理实施方法》第11条员工享受的疾病津贴(病假待遇)标准,根据以下方法,对于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足6个月的员工,本年度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以下称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如果超过上年度市(县级市)员工月平均工资,以上年度市员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连续工作年数不到5年,按45%发行的满5年不到10年,按50%发行的满10年不到20年,按55%发行的满20年以上,按60%发行。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称号的员工,按65%支付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享受退休待遇的员工按70%支付。
“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天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天的陪产假。加上98天顺产假。广东省女职工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新条例规定,延长30天至80天。也就是说,顺产可享受98天加80天产假,等于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加80天奖励假加30天剖腹假等于208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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