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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的关系也是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
属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非全日制雇佣者以时间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雇佣者中一般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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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合同属于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就业是《劳动合同法》认可的劳动合同签订形式,可见非全日制合同属于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通常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个月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全日制劳动关系的特点是: 一、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四、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实行劳动者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法定正常劳动时间,即义务劳动时间。超过此时间的工作视为额外劳动,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每周累计工时超过24小时应属于全日制用工。因此,属于全日制用工签订的合同,那就是全日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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