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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
村里集资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的小产权房,因为价格便宜也有很多人购买,风险不大但不是没有。说风险不大是因为这种房很多,法不责众,可能不会过分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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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房随地走,法律规定.但农村住宅国家法律没有规定,法理理解应是一致的,以后就会明确,目前对农村房屋买卖国家没有明确立法明确.但现在的农村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应分开看,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户经批准建房后对此只有使用权,是不能拿地基去抵押的.当初的私下调换地基应该是违法的,应该办理变更手续.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宅基地,所以有些买房是做不来的.
村民集资建房,是深圳一大特色,因商品房价格高企,不少市民仍会选择购买村民集资建房,仍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但集资房禁止上市交易,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如何在购买集资房的过程中降低风险,提高保障,以免血本无归,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需要对合同内容、条款进行慎重安排,建议你约见律师面谈,方能给你切实可行的建议,切不可草率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点击左边照片可获取本律师的联系方式,请记下以备不时之需,希望可以帮到你。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己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己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据此,农村集体土地一般属于村农民集体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作为例外,如果村内因历史原因己经存在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可以分别属于这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相应的,农村集体房屋一般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所有,但是这些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上既不是集体房屋的共同共有人,也不是按分共有人,因此在出卖农村集体房屋时应该遵循相关法律的规定,否则将导致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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