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正常产假98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出生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15天,其中宫外孕的,产假30天。1、产假凭有效的《准生证》申请享受,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使用。二、产假规定.生育津贴标准,执行国务院619号令.重庆市政府令第181号令。3、产假需提交结婚证、出生证明、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假证明应在产后一周提交行政部进行考勤处理和备案。没有提供产假证明,但是已经休假了。休假期间的考勤将被视为病假处理。证明提交后,可以按产假计算。四、保胎假: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孕妇职工,经医生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支付。
@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算了一下,如符合相关条件,最多可以享受193天产假。98天(产假)+30天(难产)+15天(晚育)+3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15天(深圳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的优待)=193天,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而按现行政策规定,生育“单独两孩”的夫妇,女方不能享受30天晚育假,男方也不能享受10天看护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