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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由于房产购置时您父亲在世,尽管房产在您父亲去世后发放,但是该房产中有您父亲一半的份额。您父亲的份额属于异常,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处...
简要的答复如下: 1.你爸爸出钱买下的房产,产权证登记是你爷爷名下,该房产是你爷爷的,但你爷爷对你爸爸是负有债务的。 2.你爷爷提供买卖,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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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父亲,已于10年前去世,在天河区遗留一套,未办理遗产继承手续,现房产证仍为父亲姓名,本人一直实际居住和使用,有煤气、水电缴费单据为证,但无迁移户口到此。最近法院下达判决书,此房产由本人及另一亲属共同继承。本人及本人的女儿户口在越秀区,因女儿升中,急需把女儿和本人户口迁移到天河区上述房产,该房产现为空户。由于办理继承重新出具产权为本人的房产证耗时甚久,必定不能及时办理女儿的升中报名手续。法院判决我继承房产的判决书是否可作为"合法的房产证明"以办理户口迁移,如果贵局认为不足为凭,请问有什么依据?另贵局要求必须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在何处办理?
2010年从土房变成楼房时,你们应当约定写内容。如果土房翻盖多出的平米,折价给了你们。但是其余的70平米如果变成楼房的平米,你们应当表明该部分平米房属于你们所有(或所有权属于你们)。如果没有,是否表明只给多出的平米,其余都变成了你父母和哥哥的了?当时是否有约定的意向?但即使没有约定,你们翻盖的房子,再加上该房的地基等权利,个人认为应当属于共有,还是有你们的份额。但是多少还是协商一下。即使你们不翻盖,还迁时估计也会给这部分平米数的。估计你父母和哥哥认为是父母的。
1、如果遗嘱为你父亲亲笔书写,有你父亲的亲笔签名、注明立遗嘱的时间,并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有效。 2、如果无效,此房屋的一半属于你母亲的财产,另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依法应当由你父亲的父母、配偶、子女(含亲生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 3、如果遗嘱无效,你父亲与前妻所生的一子一女有继承权,你母亲与前夫所生的一女,如果与你父亲形成了抚养关系,也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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