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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遗嘱为你父亲亲笔书写,有你父亲的亲笔签名、注明立遗嘱的时间,并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有效。 2、如果无效,此房屋的一半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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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伯的子女没有与你妈形成继子女关系,无权分割你妈的遗产; 2、新盖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你若想变更到自己名下,需要你伯同意并放弃继承所得的遗产份额; 4、你妈的遗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5、享有继承权的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你妈的父母都已过世的话,就由你和你伯平均分割。
房屋属于你父母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属于母亲的一半进入继承,继承人是你父亲、你哥哥、你、你姐姐四人(如果你外祖父母均不在的话),份额是平均分配,每人应占房屋八分之一的份额。所以你哥哥要整套房子的要求不合法,不会得到支持的。同时继承一般与户口在不在没有关系,也与住不住在一起没有关系。你哥哥的行为不能导致继承权的丧失,他仍享有房子八分之一的份额。
具体可分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共有,即房产登记在原户主和原户主哥哥两人的名下(房产证上可以查看房产权人为几人,具体是谁,一种是事实的共有,即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但是内部约定为多人共同使用共同管理。如果是后一种,你可以凭房屋买卖合同(即你提到的转让合同)和卖主(原户主)一起到县房管局办理变更产权人登记,获领新的产权证。并一起去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即使原户主的哥哥主张继承该房产的财产份额,也只能向原户主主张分割卖方款,因为你是善意第三人,原户主兄弟俩的共有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如果是前一种,那么你购房就存在一定法律上的风险,因为原户主的哥哥是该房屋的产权人之一,具有法律上要件。原户主的哥哥死亡,其继承人可能申请原房主是无权处分房屋,此次买卖房屋合同无效,到时你会返还房屋,取回购房款,那样很麻烦。你可以取得原户主的哥哥的继承人的同意,达成一个书面的协定,避免你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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