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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的产权人,要看在拆迁办变更的协议的内容,如果将被拆房屋变更为您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就不是您父母的财产了,如果有其他的约定,那么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至于过渡费,也是同样的道理,因为该费用是给被拆迁人的,所以还是要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来确定被拆迁人,进而确定过渡费的归属。
1、如果遗嘱为你父亲亲笔书写,有你父亲的亲笔签名、注明立遗嘱的时间,并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有效。 2、如果无效,此房屋的一半属于你母亲的财产,另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依法应当由你父亲的父母、配偶、子女(含亲生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 3、如果遗嘱无效,你父亲与前妻所生的一子一女有继承权,你母亲与前夫所生的一女,如果与你父亲形成了抚养关系,也有继承权。
他爸爸的房产应该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即;你父亲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全部死亡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你的四个姑姑,是你父亲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堂兄弟更不沾边了,他们都没有继承权,你父亲的房子应该由你和你的兄弟姐妹,你的爷爷奶奶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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