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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遗嘱为你父亲亲笔书写,有你父亲的亲笔签名、注明立遗嘱的时间,并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有效。 2、如果无效,此房屋的一半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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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爸妈妈的共同财产其中有你妈妈一半,这一半,如果没有遗嘱的话,你爸爸、你、和你哥哥、你外祖父、外祖母均有相等的继承权,你没有表示放弃财产继承,则视为同意继承,但如你明知道继承权利被侵害而在两年没有主张权利,则受诉讼时效限制而丧失胜诉权。另外你爸爸的房子应属于婚前财产,你后母应无所有权,仅仅在你父亲百年后,拥有继承权,且如果你继母儿子在你父母再婚时已经成年,则无权继承你父亲的财产,所以你继母儿子所说无任何法律依据。
以下法规供参考,结合你哥哥家的实际情况吧。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房产在你爸爸婚后购买,则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各有50%,你爷爷奶奶(如已去世则不参加继承),你妈妈及你的全部兄弟姐妹均有权继承你爸爸的50%份额,如全部归你继承,则他们需在公证处声明放弃对你爸爸房产的继承权,并办理公证,公证处会要求提供亲属关系方面的证明,各人的身份证明,已死亡人的死亡证明,房地产证明等材料,并有单位或街道等部门出具继承权的证明,公证处在审查资料后给予公证,凭公证书等资料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将房地产权各50%登记至你和你妈妈名下,如你妈妈欲将她的50%也给你,则需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凭赠与公证书,办理新的房地产证,你取得全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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