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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
除了享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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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工伤认定规程,第三十九条工伤认定机构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送达工伤认定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四十条工伤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告知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到其申报工伤的行政审批服务办理大厅领取工伤认定文书。受送达人领取工伤认定文书时,应当出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并在《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填写签收日期。 委托代理人代为领取的,需出具受送达人签字认可的《授权委托书》,由代收人注明代收理由。
根据现行山东省工伤保险政策及青岛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青岛企业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个月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备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还需注意一点的是,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问题】: 青岛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为多少? 青岛工伤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九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多少?依据是什么? 【回复】:依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调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2011年7月1日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标准支付,九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刘先生,不幸遭遇工伤,被鉴定为工伤九级,打算辞职休息一段时间,不知能获得多少赔偿? 【回复】:依据青岛工伤赔偿规定刘先生可以获得9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12个月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应该看看本省的病假工资发放规定。不知道,你是哪个省市的。职工非因工患病的,在180天内,支付本人工资70%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救济费。以本人患病之前平均12个月工资计发。病假工资和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3】参考资料:《青岛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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