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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天,不包含节假日、休息日!法律依据是——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
病假期间按自然日历数连续计算,包括假日在内的病假工资计算,不得包括假日和法定假日。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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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婚丧假遇双休日时是否可以自然顺延的问题,从国家的立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在一些地方有规定,不另补假,也就是不能自然顺延。比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九、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还有就是一些地方对产假等明确规定,休产假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包括在产假内不另增加天数。由此可见从法理上是不可以象你说的顺延的。 二、对于这类问题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会人性化操作的,因为遇上丧假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同时或同期遇到,在操作中无据操作也不会引起攀比问题,给领导说明,多给几天或延顺几天都是可以的。从情理上法定假日是法定的待遇,婚丧假也是法定待遇,给予顺延也是说得过去的。所以,此问题在用人单位掌握,法不限定。
连续请病假的,病假天数按自然日计算,包括周末和节假日。例如,员工申请的休假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31日,为31天。如果五天的病假包括双休日,就没有了。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第一条明确规定: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因此,在本纠纷中,厂方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节假日、双休日应该包括在病假天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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