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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收取标准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具体见附表)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据合同的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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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应当自业主收房时开始计算和收取。业主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收房的,从房屋具备交付条件时开始计算,房屋具备交付条件或称收房的条件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和配套设施已完工可以投入使用,房屋已经竣工验收(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竣工后开发商应当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备案表作为竣工验收的证据。开发商提供不了竣工验收备案表无法证明其房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交房条件,业主有权拒收并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开发商非法收取业主物业费的,业主可以凭缴费凭证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返还不当得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业主领取了房屋钥匙,则视为房屋已经交付,业主不能再以逾期交房为由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物业费收取标准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具体见附表)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基准价,结合当地情况制定浮动幅度,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约定。 物业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 根据办法规定,物业服务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已办理产权证的,以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空置房物业费可按70%交纳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物业公司的要求合法有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通常商品房买卖合同均约定业主应自商品房自交付之日起交纳物业管理费,无论业主是否居住,也无论房屋是否出租。回头想想您就会想通,您想,如果业主收房后不付物业管理费,那么物业公司就会亏损,小区物业管理就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已经入住的居民就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物业服务。因此,无论是从合同约定、法律规定还是情理上,您都应自交房之日起交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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