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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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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你可以在此周期内要求签约。 2、任何单位,请过事假当然不算“全勤”。什么叫“周日薪水”? 3、如果“申明书内容”涉及的是企业规章制度,知晓的反馈是必须的义务。有悖于法律的部分是无效的。 4、每月工作时间超出167小时的,属于单位安排加班并经得你同意的延时工作,单位只要安排补休或支付报酬的,属于合法。 建议你首先学习和了解该企业的规章制度,这是劳动者的义务,并不能以不知晓为由而免责的。此外,好好与单位沟通,以消除疑问或疑虑。任何事务都不一定十全十美的,不要为一点点误解而走极端,申请劳动仲裁或投诉监察,都是激化矛盾的办法,不值得提倡。
你想要咨询的一个月以内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单位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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