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质区别就是全部产权与部分产权。大产权房是合法的既有房屋使用权证又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合法进行交易;小产权房简单来说就是地方政府或者集体以见...
需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收购企业过程中何时拥有目标企业的全部权益,这完全是由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自由约定,与是否付清收购款项没有必然联系,法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即使是拥有部分产权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拥有部分产权人符合提起行政诉讼条件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法律设定的优先购买权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共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者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予以支持。” (三)原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将出租房屋出卖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房屋的权利。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出卖人将标的物出卖于第三人时,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又称先买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