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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
如果单位因为第38条与你解除合同。用工单位需要给你赔偿。赔偿时间从用工之日算起。赔偿为补偿的2倍:工作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第三十八条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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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及最新解释: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的;其他的。
终止劳动证明不是原公司单方面出具的,而是应当在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加盖备案印章。一般来说,有这个备案印章是真的。此外,该单位可以到社会保障局核实,社会保障局将配合。在这里备案是真的,否则是假的。事实上,提供虚假终止合同证明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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