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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按照产权面积的,也就是房产证上面的面积,是包含了共摊面积的.基本上很多小区都收取维修基金的.如果你们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而且筹集的维修基...
商品房维修基金是法律规定的,不属于乱收费。具体标准,凡2009年12月31日后竣工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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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如下,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公共维修基金规定: ①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②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③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1、员工工作中有过错,应负赔偿责任;2、如单位在操作、保管方面存在管理过错,减轻该员工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3、赔偿数额为该配件的修复或折旧费用;4、如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应一次性付清;如用人单位采取扣工资抵销方式,则每月扣除额度不应超过其工资收入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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