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资是可以要回来的,你不用担心,我有几个问题想要确定。1.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了吗?2.请问单位拖欠你多少工资?3.有什么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不论工作时间长短。2、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有法律规定,但如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通知或不通知就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2、有证据证明实际工资的,可按实际工资要求补偿; 3、结合1,但上班时间仍应支付工资; 4、不用扣。 附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邮寄给公司,到期即可离职,不发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般来说是要发的,因为只要你干满了1个月,就应该获得1个月的工资,有时即使你没有干满1个月,一般公司也会按照天数折算工资后支付给你。但是你要注意的是,你的确是上了班,而不是采取一些投机取巧的办法躲。当然也跟你老板有很大关系,建议你直接找老板问清楚为啥子不要你来上班,问清楚原因再说。还有你自己内心定位下是否还愿意继续干,如果你本身就不太愿意去干了,那就想办法拿回应该得的工资走人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7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601人已浏览
7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