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按照《劳动法》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的。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5、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限为: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为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557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