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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考虑是否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也就是你爷爷是否有权将房屋写为他和你名字的问题。 2、如果是你和你爷爷共有,那么你首先享有了一半的产权...
如果是你爷爷和奶奶共同立下的遗嘱,因为你的爷爷已经去世,那么你奶奶没有权利单方撤销遗嘱,所以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你奶奶的想法,如果你奶奶坚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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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爷爷、大伯、你父亲之间的口头协议部分有效。需证据支持。但当时口头协议,你奶奶并未参与,因其那房屋属于你爷爷和你奶奶共同的,因此,你爷爷与你大伯、你父亲三人的口头协议处置房屋,只能处置你爷爷的份额,你奶奶的那部分,你爷爷无权处置。 2、你奶奶也只能处置自己的那部分份额。 3、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提起起诉。
为什么说是此房子是你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你和你哥哥共有的了?这个房子应该是你爷爷和你父亲共有的不能说是你们六个人共有的,房子并不是谁住在里面就是和谁共有的。现在就是说你爷爷和你奶奶占有房子一般的产权,你爸爸和你妈妈占有房子一半的产权,现在你爷爷和你奶奶去世了,你父亲他们四个兄弟姐妹都有你爷爷这一半的房子的继承权,现在你叔叔提出要分房子是应该的,但是据你所说的你叔叔他们不但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且还经常向你爷爷奶奶要钱花,这样的话可以不给他分或是少给他分你爷爷的那份房产。我国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
产权房的话,要看拆迁时是完全按面积予以补偿,还是根据户口有托底保障,后者通常是在原房屋面积较小的情况下存在的。后者的话,你们户口人员都享有相应的补偿,能取得安置房屋部分产权,前者的话,就只能享有相应的奖励补贴等费用,但如果加上继承的奶奶的遗产部分,你们取得安置房屋产权也是极有可能的。 爷爷可以将自己的份额给他人,但如果他不立遗嘱,在和你公公没有解除收养关系之前,你公公仍是有法定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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