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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第十二条规定: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报酬时是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的,单位合法扣减劳动者工资之后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劳动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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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此规定,且抛开“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谈,仅讨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必须满足的法律要件,而非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随意就两个数额进行自主约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就试用期工资的约定数额未达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用人单位即可能面临被员工要求承担“未足额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一个最低限额,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如果工资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用人单位无故降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以降低职位和劳动报酬为由,不按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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