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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工龄,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在法律上是不承认买断工龄的,应该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可以把人事挡案交到人事代理中心保存,你要是需...
买断工龄协商解除合同,是需要和公司进行协商的,公司如果不同意的话,您就需要继续工作,但您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岗位是不能随意变更的,您可以坚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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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买断工龄非法律术语。该概念并不规范,买断工龄实为经济补偿金。 你持有公司股份,可能为股权激励机制之一部分。你取得股权盖因你系企业之职工,但你是否能继续成为企业职工之一并不决定于你持有企业股权。 你所言的“解除”应该是续订。你的问题应该是企业是否应该与你续订劳动合同! 为此,你的合同7月到期,如果你满足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条件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和你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非你提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否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现将规定简要列罗如下,请参考: 《劳动合同法》第14条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两次以2008年1月1日之后续订的次数为准。
1、按现行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现有公司劳动合同重新签劳务派遣合同的做法,并不能中断员工工龄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仍要合并计算的。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买断工龄,不过是高额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各地的做法各不一样。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其中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与所谓的买断工龄情况类似。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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