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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那么把劳动者入职第2个月到第12个月期间的已发工资,再合计一下,加个总和即可。 如果是计算违法解除双倍经...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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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限制条件即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单位维持或提高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单位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造成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的,但是可能要去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完全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费用由政府财政支持。 1.单位未在你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当支付你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 2.如果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按照你不满半年的工龄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没有提前30天的应当再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如果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你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你的工龄的证据,工龄直接关系到你的双倍工资的赔偿。工作证、工资单、工资发放记录(银行卡转账记录)、工作邮件、工作报表等都是证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拖欠工资的,补发工资。如果拖欠加班工资的,补发加班工资; 3、如果有拖欠社保的,补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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