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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企业效益不好,可以经济性裁员辞退部分员工的,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
首先公司效益不好,需要裁员是需要向劳动局申报的,否则不得无故解雇员工,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你也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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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效益不好先后采取取消班车、降低公积金、降薪但是不裁员的措施,通常离职是不给补偿的。在实践中,一些地方解释及司法判例支持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调岗调薪权,例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22条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用人单位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程序,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违法的嫌疑,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中败诉的风险。 1、结合法律规定对变更的内容进行评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单方变更条件; 2、搜集整理涉及单方变更所需要的证据材料; 3、与员工就劳动合同变更进行沟通,采取协商变更的形式最安全; 4、对于协商变更不成的,应向专业人士咨询,确认符合法定降薪条件的,再谨慎按照程序做出降薪决定。
你认为公司效益不好,也得用大家吗? 公司基于自身原因是可以对于合同期内的员工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并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是符合法律的。 至于重新找到工作的,既然有新工作了,为什么还要和公司纠缠不休呢?公司的目的只是想换个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找到新工作,单位又只是放长假发最低保障工资,那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我个人非常不喜欢单位明明效益不好,待遇比较低,自己心里意见很多,还不愿意走的员工。
公司效益不好,是可以申请裁员的,但是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按照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经济性裁员的话,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的赔偿额度根据每个人的工作年限来定。另外,最好查下买的社保,医保的保险,可以以这些为证据反算基数的。如果不同意协商解除或者对协商条件不满,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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