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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辞退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
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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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现在很多劳动者都有这样的问题孕妇退休后如何赔偿?国家明确保护孕妇职工的权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非法辞退的,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①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相当于两倍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② 国家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一般产假为98天,但各省对生育假有相应的补充规定,如《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假延长60天。单位在产假前辞退孕妇,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天数×津贴或工资;
孕妇职工有法定过错的,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孕妇职工无法定过错的,非法终止的,应当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下的,支付半个月。《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婚姻、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解雇女职工或者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1、单位无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2、单位在产假前解雇孕妇的,应当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元;第八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应当按照产假前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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