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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因个人有些事情需要处理,特此需要请假x天,还望领导及时给予批准,如对工作造成不便之处还望谅解! ---------------...
以下就是关于单位请病假条模板的回答,1.标题。2.称谓。3.请假原因。 4.请假起止时间。5.请假人签名。6.请假时间。 范文格式: 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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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请产假请假条申请书怎么写呢?的答案如下:本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期限为_____天,请领导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单位要给你补缴医疗保险,对于工资只能补发产假部分,其他时间按单位工资制度处理,90天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水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员工生病无法上班,那么员工是需要由医院的疾病证明书证明需要休息,如果员工没有证据,那么单位要求上班是合理的,或者员工告知单位之后回单位上班时补充疾病证明书。在有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时,单位不能拒绝员工的请假。同时需要支付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医疗期标准都未做具体规定,因此全国各地执行的标准不一,而上海市也制定了自己的地方标准。在上海市,员工医疗期标准与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相挂钩,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所指的工作年限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而非累计工龄,也就是说在其他单位的工龄是不计算在内的。其具体标准为3-24个月,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同时医疗期在使用上是累计计算的,而不是循环使用。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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