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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把旷工的规定,以合法程序制定在企业内部劳动规章中加以规定的话,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旷工名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如果劳动者旷工,用人单位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出勤办法,按规定处罚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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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劳动者私自旷工的行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除此之外,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其他。
首先,此条款应属无效条款,而且,用人单位也无法证明因你的教学导致学生流失,毕竟教育教学中生源的流失是有诸多原因的,比如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等等,因此,不可能由你一个教师的教学工作决定的。 其次,你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理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霸王条款的方式排除劳动者的权利,所以,你的顾虑是不必要的,应当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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