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屋征收过程中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但是在一些拆迁项目中,拆迁部门先逼迫被拆迁人搬迁,后支付补...
先搬迁后补偿不合法。房屋征收遵守的是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的补偿后,再在协议约定的或补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因为公司经营需要调整的要求整体搬迁,造成劳动者在途时间延长、照顾家庭不方便,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一、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 二、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征收部门先搬迁后补偿的行为不合法。“先补偿,后搬迁”是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权利,如果征收部门不按规定履行补偿义务要求被征收人先行搬迁,甚至非法进行强制搬迁,被征收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809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