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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过分...
解除你肯定要损失一部分,建议协商解决,这种情况你以银行提供首付为由解除合同,法院一般不支持,银行提高首付不属于不可抗力,而且按揭合同是否能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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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按揭购房合同没有回答如下:1、因为就算是别人捡到合同拿到房管局也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因为是一套房屋只有一个产权,如果要求更名过户也必须要有当事人即产权人亲自到场办理。 2、买卖合同只是对双方的购房起一个约定约束作用,产权证都办下来了,它的作用基本就结束了. 解决方法如下: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可以在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也可以进行复印,合同份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合同丢失,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三个月期满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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